「執輸行頭慘過敗家」這句俗語被前輩港人奉為圭臬,一代傳一代,成為凡事爭先的理由。

但我一直覺得【執輸】的意思有點夾硬黎。終於見到一篇知乎文章說到,其實應該是執殳。殳,一種無刃,作為儀仗用的武器,好看但不實用。拿著這種兵器,又走在前面,遇到敵人,自然是慘過敗家了。文章引經據典,甚為有理。

最後,我不認同凡事爭先,生怕走慢一步就吃虧的價值觀。這只能驅使人更貪便宜和利益而不擇手段。